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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几年的网络直播带货中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流量造假、虚假广告夸大其词、产品质量难以保障和消费者维权难等现象频频发生。而且中最主要的就是消费者维权困难的问题,而消费者本身如果在收到商品以后对商品的质量不满意的话是可以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线上购物和线下购物退货退款的流程却是有天差地别,如果是线下的话拿着商品直接去商铺就可以申请退货退款。但是如果在线上的话你要现在线上申请退货,并且要写明退回理由,还要和商家协商一致,而此时我们将会导致我们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一旦你和商家没有协商达成一致或者你写明的退货理由对商家不利的话,商家那边很可能会拒绝你的申请。
一般到了这个时候消费者就只剩下两个救济途径:
1、消费者申请平台客服介入,但是这个处理周期就比较长了,对于一些特殊商品很可能就失去了价值。
2、消费者更改退货理由,很可能原来商品的问题即使商家一方的责任,而在消费者更改理由后很可能就属于消费者自身的原因,这样完全背离了这个规则设计的初衷。另一种情况就是消费者根据自身的体验,以自己真实的体验感受对商品作出差评以后,很可能就会遇到商家的各种骚扰电话,甚至是金钱补偿。当然这其中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希望取消差评,以此来提升商家自身商品的销售量和好评率,这无疑是对消费者的另一种骚扰,所以针对网络直播带货,消费者维权的道路举步维艰。
针对以上问题,目前最主要的措施就是一方面完善网络购物的相关立法,而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自身也应当提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另一方面就是实施网络主播连带责任制和对直播内容的广告进行规制,最后就是进一步提高平台准入门槛,加强平台管控,从而达到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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